景德鎮(zhèn)便攜式手提軸重儀
≤3mm/m2。車輛行駛方向上稱重臺兩側各18~36m 范圍內路面平直;
(2) 兩稱重臺使用時應擺放在一條直線上,且與車輛行駛方向垂直;
(3) 被測車輛在過衡前,其車身應與兩稱重臺連線垂直,過衡時要勻速通過,且車速控制在 5km/h 以內,不過 10km/h;
(4) 使用過程中,有 1~2 名工作人員引導指揮車輛,保證被測車輛的車輪碾壓在稱重臺有效稱量區(qū)域內;
(5) 嚴禁車輛在過衡時在稱重臺上剎車或變速變向。
謹記:便攜式動態(tài)軸重儀作為對車輛限載的預檢設備,稱量精度受外界因素 (如車速、路面情況等) 影響非常大,使用時一定要嚴格按生產廠家的使用要求來使用,且這種設備不能用于貿易結算場合。
便攜式稱重儀使用操作說明:
A:每塊秤臺兩端均設置接口,兩塊秤臺不分先后,可任意組合連接;
B:秤臺兩側設置有安裝孔,引坡安裝時應對準安裝孔,確保安裝穩(wěn)固、可靠;
C:連接時連接線應連接在兩塊秤臺中間,不宜繞過秤臺連接,保證稱量時電纜不被壓斷。
D:使用時選擇較平坦的地面進行,保證檢測的準確性;
E:秤臺不宜*浸在水中,應放在無積水的地方使用,延長系統(tǒng)的使用壽命;
F:使用時兩秤臺應平行擺放(如上圖所示),間距視需檢測車輛類型調整;
G:車輛檢測時,管理人員應正確引導,防止因明顯偏載影響檢測精度,車速要求勻速,應控制在5km/h以內。
軸重儀,即汽車軸重儀,又稱
景德鎮(zhèn)便攜式手提軸重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