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C-30、200型含水量快速測定儀
北京歐亞中興科技有限公司
HKC-30、200型含水量快速測定儀用途:
主要用于道路、建筑及其它土木建筑工程中,30型適于粒徑≤5mm的各種土(包括砂)、石灰、 粉煤灰及其它均勻材料含水量的測定。200型適于粗粒土料含水量的測定。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主要技術參數(shù):
1.設計測量溫度: 20 5℃
2.設計壓力:4Mpa
3.工作壓力: 0.3MPa
4.氣密性試驗壓力:0.4MPa
5.被測材料重:30g
6.測量含水量范圍 0-30%
7.比例法能測范圍;0-85%
8.儀器測量含水量的精度符合JT051-31(公路土工試驗工程)和(路面8材料測試儀及其它子試驗方法)。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結構原理:儀器主要由儀器主體罐、主體罐蓋、緊固裝置、過慮器、粉碎球、密封墊、含水量表等組成。
儀器的工作原理是根據(jù):
1.CaC2 2H2O=Ca(OH)2 C2H2
2、 PV=nrT 把含有水份的被測材料與專用試劑混合使其充分進行化學反應后產(chǎn)生 氣體,這些反應過程是一個密封的壓力容器內(nèi)進行,由于壓力容器的容積一定,氣體越多其壓力越大,氣體產(chǎn)生多少是與被測材料內(nèi)的水份多少成比例的,氣體壓力越小,由儀器上的含水量表所指示,含水量表的表盤刻度按含水量的百分比刻制的,操作者可以從表盤上面直接讀出含水量的百分數(shù)。
HKC-30、200型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儀器特點:
1.這臺儀器的特點;就是儀器在測量過程中,正是專用試劑與被測材料內(nèi)的
水份產(chǎn)生化學反應的過程。測量的結果,正是化學反應的結果。這就是比常規(guī)的測量辦法不僅簡單,不受標準樣品的限制,而且不受工作地點,工作環(huán)境的限制,隨時都可以測量,隨時都可以得到結果。
2.這臺儀器由于選用了國家標準中的一級專用試劑,在測量過程中,化學 反應*,時間短(一般約1-3分鐘左右即可得出結果).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安全注意事項:
1.儀器中釋放出的氣體易燃,因此,在儀器使用過程中,不得接近火源。
2.儀器在搖動中,罐口不要正面對人,在放氣時,要緩慢,不要沖向人面。
3.儀器使用前后均應檢查儀器外部,在發(fā)現(xiàn)儀器發(fā)生裂縫、鼓包、泄露等
缺陷時,應停止使用并檢查,持有效處理后,方可使用。
4.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放氣后指針不回零位,鉛封損壞等情況,應更換專用表。
5.儀器不得和鋒利的帶有棱角的物品撞擊,以防儀器有應力集中的碰傷而影響儀器的使用壽命及強度。
6.測試后的殘渣不能隨便亂倒,尤其不要倒在不通風的室內(nèi),應倒在是室外的地點或關畢的容器中,并定時埋入土中。
7.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專用試劑內(nèi)含有電石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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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C-30、200型含水量快速測定儀用途:
主要用于道路、建筑及其它土木建筑工程中,30型適于粒徑≤5mm的各種土(包括砂)、石灰、 粉煤灰及其它均勻材料含水量的測定。200型適于粗粒土料含水量的測定。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主要技術參數(shù):
1.設計測量溫度: 20 5℃
2.設計壓力:4Mpa
3.工作壓力: 0.3MPa
4.氣密性試驗壓力:0.4MPa
5.被測材料重:30g
6.測量含水量范圍 0-30%
7.比例法能測范圍;0-85%
8.儀器測量含水量的精度符合JT051-31(公路土工試驗工程)和(路面8材料測試儀及其它子試驗方法)。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結構原理:儀器主要由儀器主體罐、主體罐蓋、緊固裝置、過慮器、粉碎球、密封墊、含水量表等組成。
儀器的工作原理是根據(jù):
1.CaC2 2H2O=Ca(OH)2 C2H2
2、 PV=nrT 把含有水份的被測材料與專用試劑混合使其充分進行化學反應后產(chǎn)生 氣體,這些反應過程是一個密封的壓力容器內(nèi)進行,由于壓力容器的容積一定,氣體越多其壓力越大,氣體產(chǎn)生多少是與被測材料內(nèi)的水份多少成比例的,氣體壓力越小,由儀器上的含水量表所指示,含水量表的表盤刻度按含水量的百分比刻制的,操作者可以從表盤上面直接讀出含水量的百分數(shù)。
HKC-30、200型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儀器特點:
1.這臺儀器的特點;就是儀器在測量過程中,正是專用試劑與被測材料內(nèi)的
水份產(chǎn)生化學反應的過程。測量的結果,正是化學反應的結果。這就是比常規(guī)的測量辦法不僅簡單,不受標準樣品的限制,而且不受工作地點,工作環(huán)境的限制,隨時都可以測量,隨時都可以得到結果。
2.這臺儀器由于選用了國家標準中的一級專用試劑,在測量過程中,化學 反應*,時間短(一般約1-3分鐘左右即可得出結果).
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安全注意事項:
1.儀器中釋放出的氣體易燃,因此,在儀器使用過程中,不得接近火源。
2.儀器在搖動中,罐口不要正面對人,在放氣時,要緩慢,不要沖向人面。
3.儀器使用前后均應檢查儀器外部,在發(fā)現(xiàn)儀器發(fā)生裂縫、鼓包、泄露等
缺陷時,應停止使用并檢查,持有效處理后,方可使用。
4.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放氣后指針不回零位,鉛封損壞等情況,應更換專用表。
5.儀器不得和鋒利的帶有棱角的物品撞擊,以防儀器有應力集中的碰傷而影響儀器的使用壽命及強度。
6.測試后的殘渣不能隨便亂倒,尤其不要倒在不通風的室內(nèi),應倒在是室外的地點或關畢的容器中,并定時埋入土中。
7.含水量快速測定儀專用試劑內(nèi)含有電石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