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與簡介
用途與特點:在污水處理前部工序中,攔截、清除各種固體顆粒物、漂浮物等。使后續(xù)處理工序得以順利進行。是市政污水、工業(yè)污水,如:紡織、造紙等處理過程中攔污、除渣的關鍵設備。該機有柵齒、柵齒軸、鏈板等組成柵網(wǎng),以替代傳統(tǒng)格柵的柵條。柵網(wǎng)在機架內(nèi)作回轉(zhuǎn)運動,從而將污水中的懸浮物攔截并不斷分離水中的懸浮物,因而工作效率高、運行平穩(wěn)、格柵前后水位差小,并且不易堵塞。該機適合于作粗細格柵使用。柵網(wǎng)中的柵齒可用工程塑料或不銹鋼兩種材料制造,柵齒軸和鏈板等由不銹鋼制造,大大提高了格柵整體的耐腐蝕性能。較小間隙的格柵一般宜用不銹鋼柵齒。
二、技術(shù)要求
2.1整機
2.1.1 噪聲
齒耙在額定載荷時,除污機的工作噪聲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2.1.2 可靠性
a)除污機在安裝傾角位置和齒耙在額定載荷工況下進行時間為300h的可靠性試驗
b)除污機可靠性試驗的平均*工作時間和可靠度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三、主要技術(shù)參數(shù)除污機應設置有效的強制性清除齒耙上污渣的機構(gòu),使污渣順利、干凈、準確地從齒耙上排泄到污渣貯存槽中。
2.1.4過載保護
除污機應設置機械和電氣過載保護系統(tǒng),避免因過載而損壞傳動系統(tǒng)、柵格及齒耙等零部件。
2.1.5控制運行方式
除污機因同時具有手動控制運行和自動控制運行兩種型式,機器啟動運行時的格柵前后液位差不得超過200mm。
2.1.6防腐措施
除污機與腐蝕介質(zhì)接觸的零部件,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造或進行預處理和有效的表面防腐處理,使其在與腐蝕介質(zhì)接觸的情況下,仍能正??煽窟\行。
2.1.7環(huán)境溫度
除污機在-5~40℃的環(huán)境溫度下應能正常工作。
2.1.8總裝與檢修
除污機零部件之間的聯(lián)接結(jié)構(gòu)和型式應合理,便于分體檢修和安裝。零部件應裝配牢固,在承受工作震動和沖擊的情況下,仍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定位性。
2.2 零部件
2.2.1齒耙
a)齒耙應運行平穩(wěn),耙齒布置均勻,便于更換,能準確進入柵條間隙中上行儲物,不予柵條碰擦;
b)齒耙強度和剛度應滿足額定載荷要求;
c)鋼絲繩式除污機齒耙的啟閉應靈活可靠,應采取有效的強制性閉耙措施,保證上行除污時,耙齒始終插入在柵條間隙中;
d)齒耙應按照1.1.6的規(guī)定進行防腐處理。
2.2.2格柵
a)柵條應安裝牢固,布置均勻,互相平行,在1000mm長度范圍內(nèi),柵條的平行度不應大于2mm;
b)柵條組成的格柵平面應平整,格柵寬度不大于2000mm時,縱向1000mm長度范圍內(nèi)的格柵平面的錯落度不應大于3mm;格柵寬度大于2000mm時,縱向1000mm長度范圍內(nèi)的格柵平面的錯落度不應大于4mm。
2.2.3機架
a)機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與剛度;
b)機架上的齒耙運行導軌應平直,在1000mm長度范圍內(nèi),兩側(cè)導軌的平行度不應大于1mm。
2.2.4齒耙污渣清除機構(gòu)
齒耙污渣清除機構(gòu)應擺動靈活,位置可調(diào),緩沖自動復位,刮渣干凈。
2.2.5齒耙行走裝置
a)齒耙行走裝置應運行靈活、平穩(wěn),制動可靠;
b) 齒耙行走裝置兩則導軌縱向應平行,頂面應平整,導軌應接地;
c) 齒耙行走裝置移動換位應準確,定位精度不應大于±3mm;
d) 齒耙行走裝置應設置防止除污時傾翻的機構(gòu)。
2.2.6傳動系統(tǒng)
a)傳動系統(tǒng)應運行靈活、平穩(wěn)、可靠,無異常噪聲;
b)傳動系統(tǒng)應設置機械過載保護系統(tǒng);
c)傳動系統(tǒng)應能使齒耙連續(xù)準確地進入柵條間隙中,使齒耙上行閉耙下行開耙,在額定載荷工況下仍能正常運行;
d)鏈傳動系統(tǒng)應設置張緊調(diào)節(jié)裝置,鋼絲繩傳動系統(tǒng)應設置松繩保護裝置,不得發(fā)生因纏繞亂繩和受力不均而使齒耙拉偏歪斜現(xiàn)象;
e)減速器應密封可靠,不得漏油;
f)與腐蝕性介質(zhì)接觸部分的零部件,應按照1.1.6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2.2.7潤滑系統(tǒng)
a)潤滑部位應潤滑良好,密封可靠,不可漏油;
b)潤滑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可方便地加注潤滑油或潤滑脂。
2.2.8罩殼
a)罩殼不得有明顯皺折和直徑超過8mm的錘痕;
b)罩殼應安裝牢固、可靠;
2.2.9防護罩
在操作人員易靠近的傳動部位,應設置防護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