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是指能分配、透過或改變一個或多個光源發(fā)出光線的一種器具,并包括支承、固定和保護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電路輔助裝置和將它們與電源連接的裝置。燈具是我們?nèi)粘I钪谐R姷碾娮与娖鳟a(chǎn)品,它的設(shè)計應(yīng)保證能安全的工作,對人員和周圍環(huán)境不產(chǎn)生危險。燈具的一般要求包括其分類、標記、機械結(jié)構(gòu)、電氣結(jié)構(gòu)、材料和光生物安全的合規(guī)性。
NOA|挪亞關(guān)注電子電器產(chǎn)品的合規(guī)性與質(zhì)量提升,建立咨詢、檢測和產(chǎn)品認證一站式服務(wù)平臺,為照明設(shè)備提供專業(yè)的檢測與認證服務(wù)
產(chǎn)品類別:固定式燈具、嵌入式燈具、可移動式燈具、水族箱燈具、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地面嵌入式燈具、兒童用可移式燈具、投光燈具、燈串、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熒光燈用鎮(zhèn)流器、放電燈用鎮(zhèn)流器、熒光燈用交流電子鎮(zhèn)流器等。
○ GB 7000.1/IEC 60598-1《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
○ GB 7000.4/IEC 60598-2-10《燈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兒童用可移式燈具》
○ GB 7000.7/IEC 60598-2-5《投光燈具安全要求》
○ GB 7000.9/ IEC 60598-2-20《燈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燈串》
○ GB 7000.201/IEC 60598-2-1《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燈具》
○ GB 7000.202/IEC 60598-2-2《燈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燈具》
○ GB 7000.203/IEC 60598-2-3《燈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
○ GB 7000.204/IEC 60598-2-4《燈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燈具》
○ GB 7000.211/IEC 60598-2-11《燈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燈具》
○ GB 7000.212/IEC 60598-2-12《燈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
○ GB 7000.213/IEC 60598-2-13《燈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燈具》
○ GB 19510.1/IEC 61347-1《燈的控制裝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GB 19510.4/IEC 61347-2-3《燈的控制裝置 第4部分:熒光燈用交流電子鎮(zhèn)流器的特殊要求》
○ GB 19510.9/IEC 61347-2-8《燈的控制裝置 第9部分:熒光燈用鎮(zhèn)流器的特殊要求》
○ GB 19510.10/IEC 61347-2-9《燈的控制裝置 第10部分:放電燈(熒光燈除外)用鎮(zhèn)流器的特殊要求》
○ GB 19510.13/IEC 61347-2-12《燈的控制裝置 第13部分: 放電燈(熒光燈除外)用直流或交流電子鎮(zhèn)流器的特殊要求》
○ GB 19510.14/IEC 61347-2-13《燈的控制裝置 第14部分: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的特殊要求》
○ IEC 62471《燈和燈系統(tǒng)的光生物學(xué)安全》
○ IEC TR 62778《應(yīng)用IEC 62471評估光源和燈具的藍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