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內飾材料水平燃燒試驗儀汽車內飾材料水平燃燒試驗儀
(IEC 60695-11-20:1999.IDT)
--GB/T5169.18-2005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8部分:將電工電子產品的火災中
毒危險減至最小的導則總則(IEC 60695-7-1:1993,IDT)
GB/T 5169.19-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9部分:非正常熱模壓應力釋放
變形試驗(IEC 60695-10-3:2002,IDT)
--GB/T5169.20-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延試驗方法
概要和相關性(IEC/TS 60695-9-2:2001.IDT)
一GB/T5169.21-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1部分:非正常熱球壓試驗
(IEC 60695-10-2:2003,IDT)
本部分為GB/T 5169的第11部分。本部分與GB/T5169.10-2006一起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95-2-11:2000《著火危險試驗第2-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GB/T 5169.11-2006/IEC 60695-2-11:2000
法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英文版),但按GB/T20000.2-2001《標準化工作指南第2部
分;采用國際標準的規(guī)則》的4.2b)和5.2的規(guī)定作了少量編輯性修改。
本部分代替GB/T 5169.11-1997《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試驗方法成品的灼熱絲試驗
和導則》。
本部分與GB/T 5169.11-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a)增加了“小部件”的術語,定義和圖示(本部分的3.1)1
b)取清了GB/T 5169.11-1997中有關灼熱絲頂部與試驗樣品接觸時間的規(guī)定(GB/T5169.11-
1997中的9.4),此內容包含在GB/T 5169.10--2006中;
e)取消了GB/T 5169.11-1997中9.5的內容。
本部分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電工電子產品環(huán)境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8)歸口。
本部分由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廣州日用電器檢測所,廣州擎天實業(yè)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陳靈,陳蘭娟、
本部分于1997年發(fā)布,本次是次修訂。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
1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詳細規(guī)定了著火危險試驗中施加于成品的灼熱絲試驗。
本部分中的成品是指電工設備及其組件和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