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jié)能低溫試驗箱設備的適用范圍和測試標準如下:
適用范圍:
電工電子產品:適用于非散熱的電工電子產品(包括元件、設備及其他產品)的低溫試驗。
電子零部件行業(yè):在電子零部件行業(yè)中,用于測試集成電路、電阻、電容和半導體器件等在各種環(huán)境條件下的性能。
產品研發(fā)和質量控制:用于研發(fā)階段的型式試驗、零部件篩選試驗,以及質量控制過程中的產品檢測。
測試標準:
國家標準:GB/T 2423.1-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A: 低溫》。
國際標準:IEC 60068-2-1:2007,這是電工電子產品環(huán)境試驗中關于低溫試驗的國際標準。
溫度范圍:根據(jù)GB2423標準,不同地區(qū)和應用場合下,低溫測試的范圍可設定為:-65℃、-55℃、-45℃、-40℃、-30℃、-25℃、-15℃、-10℃、-5℃、0℃、+5℃。
試驗條件:溫度:-55℃、-40℃、-25℃、-10℃ 或制造商與用戶商定的其他溫度點。試驗時間:制造商與用戶商定,但不應少于產品在該溫度下達到溫度穩(wěn)定狀態(tài)所需的時間。
試驗步驟:包括預處理、初始檢測、低溫試驗、恢復和最終檢測等步驟。
試驗結果評定:根據(jù)產品的性能指標和試驗要求,對低溫試驗結果進行評定。如果產品在低溫環(huán)境下的性能變化在允許范圍內,則認為產品通過了低溫試驗;如果產品在低溫環(huán)境下出現(xiàn)性能故障或損壞,則認為產品未通過低溫試驗。
試樣放置:試樣與試樣、試樣與冷凍箱內膽之間應留有一定間隙,以保證冷氣流動,降溫均勻。
易失水分物品:對于試驗溫度較高物體和易失水分的物體,應使用密封較好的食品袋或保鮮紙包好放入,以防水分跑出,在工作室內結霜,影響制冷。
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冷凍箱內存放揮發(fā)性、燃燒性的氣體、液體,如汽油、酒精等物品。
試樣數(shù)量:一次放入的試樣不能過多,否則會使壓縮機長時間不停機,而且箱內溫度下降緩慢,反而達不到要求。
工作完畢后處理:工作完畢后,切斷電源,取出已冷凍樣品,打開冷凍箱門讓其自然升溫,化霜層融化,將水放出用軟布吸干擦凈。
設備使用范圍:本設備僅適合高溫+150℃,低溫-40℃范圍內的產品試驗。
禁止危險物質試驗:禁止易爆、易燃及高腐蝕物質的試驗。
箱門開啟:本機工作于0℃以下時,應避免打開箱門,否則造成箱內蒸發(fā)器等部位產生結霜結冰,降低本機使用效率。
非必要不開門:試驗中,除非絕對必要切勿打開箱蓋,否則可能會引起人身傷害、系統(tǒng)誤動作,可能會導致系統(tǒng)PID誤解,觸發(fā)超溫保護。
電源及接地:試驗箱在安裝時箱體外殼必須接地,如果試驗箱沒有接地,一旦漏電則會非常危險。
電源線徑:電源進線線徑必須等于大于要求線徑,否則設備在運行過程中負載嚴重,很容易引起負載燒壞。
超溫保護器檢查:需要定期檢查電路斷路器和超溫保護器,以提供本機測試品以及操作者的安全保護。
照明燈使用:照明燈除必要時打開外,其余時間應關閉。
工作室干燥:在做低溫前,應將工作室擦干。
試樣均勻放置:所有試樣應均勻放置,試驗的放置應保證工作室有效空間內。
通訊接口連接:在插、拔試驗箱與計算機的通訊接口連接線時,必須先關閉計算機電源,決不允許帶電插拔。
電源關閉:試驗工作結束,不用試驗箱時,務必關閉總電源開關。
準備階段:
確保測試樣品處于斷電狀態(tài)。
將測試設備預熱至適當?shù)某跏紶顟B(tài),以便進行低溫測試。
低溫測試:
將樣品放入低溫箱,設定溫度至-50℃,并保持4小時。請務必在樣品斷電的狀態(tài)下進行,以避免因芯片自發(fā)熱影響測試結果。
低溫保持期間,定期監(jiān)測溫度,確保溫度均勻分布。
性能測試:
經過低溫處理后,重新通電,并進行性能測試。測試主要包括電氣特性、功能性以及其他相關參數(shù),與常溫下的性能進行對比。
老化測試:
在性能測試完成后,進行老化測試,觀察是否存在數(shù)據(jù)對比錯誤或其他異?,F(xiàn)象。
高溫測試:
將樣品升溫至+90℃,保持4小時。升溫過程中,樣品應不斷電,以確保內部溫度維持在高溫狀態(tài)。
完成高溫保持后,重復性能和老化測試步驟,確保產品在高溫條件下的可靠性。
循環(huán)測試:
高低溫測試通常需要重復10次,以確保測試結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測試結果判定:
如果測試過程中任意一次未能正常工作,視為測試失敗,需記錄異常情況并進行分析。
測試設備及參數(shù)設置:
高低溫測試一般在高低溫試驗箱內進行,確保箱內溫度均勻且穩(wěn)定。根據(jù)GB2423標準,不同地區(qū)和應用場合下,低溫測試的范圍可設定為:-65℃、-55℃、-45℃、-40℃、-30℃、-25℃、-15℃、-10℃、-5℃、0℃、+5℃。高溫測試的范圍可設定為:+200℃、+175℃、+155℃、+125℃、+100℃、+85℃、+70℃、+65℃、+60℃、+55℃、+50℃、+45℃、+40℃、+35℃、+30℃。
驗收流程:
測試在空載條件下進行,進行降溫速率試驗時,環(huán)境溫度應當不高于25℃,冷動力溫度應不高于30℃。
在試驗箱溫度可調范圍內,選取最高標稱溫度和低標稱溫度,使試驗箱按先低溫后高溫的程序運行,在工作空間中心點的溫度達到測試溫度并穩(wěn)定2小時,在30分鐘內第1分鐘測試所有測試點的溫度1次,共測30次。
對測得的溫度數(shù)據(jù)進行修正,剔除可疑數(shù)據(jù),計算每點30次測得值的平均溫度,計算溫度梯度、溫度波動度、溫度偏差。
高低溫試驗箱控制儀表的設定值與中心測試值之差應滿足容許偏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