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行標準:GB 21027-2007 .GB6675-2003 A.5.8;ASTMF9634.8,EN71 1998.8.14,
銳利邊緣測試器是用來檢測玩具.學生用品可觸及到的位置是否存在危害安全的銳利邊緣,屬于玩具安全性測試目
儀器配置:
利邊測試器主機
模擬手指
桌面固定座
電源適配器
鋁合金工具箱
利邊測試器膠紙(選配)
1目的:確定任何玩具存有危害性利邊所做成潛伏性刺痛或界破損傷。
2范圍:
2.1此測試應(yīng)用于8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物品分別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前后(不包括咬力測試)所引來可接觸性部份--ASTM/CPSC。
2.2此測試應(yīng)用于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物品分別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前后(不包括咬力測試)所引來可接觸性部份——EN71。
3.豁免范圍:
3.1.自行車(16CFR 1508)。
3.2.無尺寸標記的嬰兒床及有尺寸標記的嬰兒床(16 CFR 1509,1512)。
3.3.由于功能和用途的原因,玩具必須有金屬利邊或玻璃邊,但沒有非功能性的利邊,此類玩具和用品在銷售時,必須有明顯可見的標簽;例如:玩具剪刀(16 CFR 1500.49)。
3.4.除玩具外,其它兒童用品,由于功能和用途原因,必須具有金屬利邊或玻璃邊,但沒有非功能利邊。例如:兒童用的冰鞋,兒童用的刀餐具(16 CFR 1500.49)。
3.5.軟性聚合物(例如聚烯烴)的水口不認為是毛刺(EN71 Part 1 4.7C)。
3.6.當玩具的功能(如顯微鏡的蓋玻片)有要求時,銳利邊緣可用在36個月以上兒童的玩具上,但必須提醒使用者注意銳利邊緣引起的潛在危險(EN71 Part 1 4.7d)。
3.7.供48個月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含有潛在危險的邊緣如系玩具必需的部份,必須加貼警告標簽,供4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功能所需的可觸及危險利邊(ASTM).
4.定義
4.1.可觸摸的邊——利用16 CFR 1500.49或EN71 Part 1 8.10所述的觸摸探棒觸摸玩具上的任何邊緣.
4.2.玩具--指任何設(shè)計、標貼廣告或其它各項均表明供兒童使用的任何一種玩具游戲或其它玩物。
4.3.利邊——玩具或用品存有金屬或玻璃邊緣,能令膠紙因受1.35磅力度所界破至少1/2英寸長度,則此邊緣識別為“利邊”.
4.4.不可接觸性邊——分別在濫用測試前后(不包括咬力測試),如果金屬或玻璃邊緣各鄰近表面之間而做成間隙不超過0.02英寸,則此邊緣為不可接觸性邊。
4.5.玻璃——一種由硅土及硅酸鹽含有蘇打及石灰成份作互相溶化而制成脆硬無結(jié)晶物質(zhì)。
5.使用設(shè)備:
5.1.觸摸探棒A
5.2.觸摸探棒B。
5.3.可測到0.02英寸的離隙尺。
5.4.利邊測試儀(JIUXING制造)。
利邊測試儀(圖1所示)之工作原理如下:
利邊測試儀具有均勻轉(zhuǎn)速圓柱形軸心,能讓聚四氟乙烯(PTFE)膠紙包著其周界,并且邊緣能承受1.35lbs力度于膠紙寬度中間進行測試,當保持均勻力度于測試邊緣時,能讓軸心作完整的一圈轉(zhuǎn)動,但防止邊緣在軸心面作線性移動,假若1.35lbs力度情況下令膠紙破至少1/2英寸長度,則此邊緣識別為“利邊”.
5.5.聚四氟乙烯(PTFE)膠紙.
6.測試方法:
6.1.樣板預備:測試前,每個樣板需在溫度為:20-250C,相對濕度為:20-70%的環(huán)境下擺放*少4小時.
6.2.程序:
6.2.1.被測樣本應(yīng)保持其形態(tài)和測試過程中不能移動.
6.2.2.被測樣本之部分需要去除,能讓利邊測試儀去測試可接觸性邊,在去掉部分時,應(yīng)保持被測試樣板原有的剛性,但不的超過組合時的剛性.
6.2.3.在軸心末端包著一層PTFE膠紙,膠紙頭尾端可以緊貼或重疊不可大于0.1寸和不可延伸狀態(tài).
6.2.4.開動測試儀和啟動軸心轉(zhuǎn)動,測試邊緣經(jīng)PTFE,膠紙寬度作接觸軸心點位,軸心線與直邊位線保持90+/-50或以切線點位接觸彎曲邊緣.
6.2.5.施以1.35磅力度于測試邊緣,以施力后指示燈亮顯為準,并以軸心指示線處于“Alignment Tarnet”上二線之中間作相應(yīng)力度指示作參考.
6.2.6.按下開關(guān),令軸心轉(zhuǎn)動一周,并防止測試邊緣跟軸心轉(zhuǎn)動而轉(zhuǎn)動.
6.2.7.當完成軸心轉(zhuǎn)動一周后,軸心與測試邊緣分開.
6.2.8.小心將PTFE膠紙從軸心取下,并防止將界線弄大或刻線痕弄破.
6.2.9.檢查PTFE膠紙,若膠紙有超過1/2英寸長度劃破,則識別為利邊.
7.測試結(jié)果:被測邊緣如果有利邊,則為不合格.
8.報告:報告被測邊緣及其在樣本上之位置,說明合格與否.
9.資料/評注:
9.1.假若1.35lbs之軸心力做成測試邊緣有彎曲情況下,則施以*大力度不令測試邊緣弄曲,同時操作者選擇*容易界破膠紙邊緣作測試.
9.2.軸心開始轉(zhuǎn)動至結(jié)束轉(zhuǎn)動,測試軸在其75%的轉(zhuǎn)程中,切線速度為1.00+/-0.08英寸/秒(25.4+/-2.0mm/s).
9.3.利邊測試膠紙適合溫度為70-800F(21-270C).
9.4.軸心表面沒有凹陷、劃痕或毛刺.
9.5.膠紙寬度至少有1/4寸。
10.參考資料:
GB 21027-2007 .GB6675-2003 A.5.8;ASTMF9634.8,EN71 1998.8.14,
深圳銳利邊緣測試器/佛山銳利邊緣測試器/順德銳利邊緣測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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