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由靈肯防爆公司供應,:138066001815
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
DGS9/127L(a)礦用隔爆型標志燈
使用說明書
一、 概述
1.1產品特點
1.1.1鑄鋁合金外殼,表面噴塑。
1.1.2透明標志牌,可由用戶自由選配。
1.1.3內裝免維護電池組,在正常供電下自動充電,事故或停電時應急燈自動點亮。
1.2主要用途及適用范圍
本燈具適用于有甲烷、煤塵等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煤礦井下巷道及峒室內作固定式局部照明及指示用;標示燈使用于瓦斯礦井下車場周圍、中心變電所、泵房和主要巷道的緊急出口處,作撤離指示用。
1.3使用環(huán)境
1.3.1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度時)。
1.3.2有甲烷或煤塵爆炸的場所。
1.3.3無破壞金屬和絕緣材料的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1.3.4污染等級:3級。
1.3.5電壓波動:電源電壓在額定電壓的75%—110%(氣體放電燈85%-110%)范圍內波動時,燈具應能點亮。
1.4產品執(zhí)行標準
MT221-2005《爆礦用防爆燈具》
GB3836-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1.5產品防爆型式
礦用隔爆型:防爆標志:ExdI.
二、 產品結構特征
2.1總體結構及其工作特征
2.1.1標志燈由殼體、蓋、防爆玻璃、隔爆型殼體、LED發(fā)光板及安裝在隔爆腔內的控制板、充電電池等組成,隔爆腔內裝有二節(jié)接線端子供用戶接線,本燈具為常明燈形式,即正常顯示,應急顯示,燈具均顯示,在正常電源失電時,自動切換到應急狀態(tài),應急電池放電,本燈具一端設有可開啟的蓋板,用于維修抽芯,方便用戶的使用與維護;本燈具設有試驗按鈕,以便于用戶定期檢修,檢修時,只需按下試驗按驗,若能切換到應急狀態(tài),顯示面板繼續(xù)顯示,則正常,否則異常,即需進行維修。透明標志牌采用有機玻璃板制成,表面印刷或鏤空“安全出口”、“向左”、“向右”等字樣或圖案;標志燈外殼體為單面;標志燈內、外均設有接地螺釘,用戶使用時應可靠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