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主要由空氣飽和設備(也稱壓力溶氣系統)、空氣釋放設備(也稱溶氣釋放系統)和氣浮池(也稱氣浮分離系統)等組成。目前,溶氣氣浮工藝的設計和操作的確定,需要依靠中和試驗。根據各種應用中總結出的經驗,分別介紹各個組成部分的設計原理。
溶氣氣浮機設備廠家 2.1壓力溶氣系統(包括壓力溶氣罐、空壓機、水泵及其附屬設備)
溶氣罐:加壓,使空氣溶于水,氣水混合;
空壓機:壓縮空氣進入溶氣罐與水混合;
水泵:水泵將水從氣浮分離區(qū)抽到溶氣罐中。
溶氣系統占整個氣浮過程能量消耗的50%,溶氣罐價值占設備投資的12%,因此優(yōu)化溶氣系統的設計對縮小氣浮操作費用是很重要的。
溶氣氣浮機設備廠家 2.2溶氣釋放系統(主要是釋放頭)
釋放器是該系統的關鍵裝置,它對氣泡形成的大小、分布以及對氣浮凈水效果和運行費用均有明顯影響。目前被采用的釋放器的釋放效率可達99.2%。以前的研究認為,釋放氣泡的大小與溶氣壓力有關,低壓時形成大氣泡的居多,不利于氣浮。國內新研究認為:溶氣水在減壓效能時氣泡的釋放規(guī)律與氣泡在凈水中的狀況不同;低壓時大氣泡的出現歸咎于釋放器不良所致。除了要釋放大量穩(wěn)定的微小氣泡,關鍵是要如何防止堵塞。溶氣釋放器的選用應根據含油污水水質、處理流程和釋放器性能穩(wěn)定。
2.3氣浮分離系統(氣浮池構件)
氣浮分離系統的功能使確保一定容積來完成微氣泡群與水中雜質的充分混合、接觸、粘附以及帶氣絮凝與清水的分離。
為了提高氣浮的處理效果,往往廢水中加入混凝劑或氣浮劑,投加量因水質不同而異,一般由試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