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焰水平垂直燃燒儀針焰水平垂直燃燒儀
3.1
小部件small parts
部件在一個直徑為15mm的團內能夠展開每個表面,或表面的某些部分展開在直徑為15mm
的回之外,但是任何部分都不適合放置一個直徑為8mm的圓(見圖1)。
注,當檢查表面時,忽略表面上的突出部分和面積上直徑不大于2mm的孔、
直徑為8和的圓
表真
要求繳約燕絲試驗
不要求做約函經(jīng)試驗
圖1
4試驗條件的說明和試驗樣品選擇
如果可能,試驗樣品應是一個完整的成品,試驗樣品的選擇應確保試驗條件與正常使用中存在的GB/T 5169.11-2006/IEC60695-2-11:2000
條件無顯著的差異,如形狀、通風、熱應力影響以及試驗樣品可能出現(xiàn)的火焰或燃燒顆?;蜃茻犷w粒落
到試驗樣品附近的影響。
如果試驗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進行,或除非有關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則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在需要檢驗的部件中切下一塊;
b)在完整的成品上開一小孔使其與灼熱絲接觸;
)從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檢驗的部件,進行單獨試驗。
在有關規(guī)范中應規(guī)定哪部分可以取出,以便接觸到灼熱絲,孔太小可能會因周圍物體的起燃、灼熱
絲溫度的降低,或氧氣的利用率受到限制而影響試驗結果,然而孔太大則會比常態(tài)得到更多的氧,也會
影響試驗結果。
在試驗期間,如果裝有
(驗樣品的設備的任一部分因灼熊絲的熱量而起燃,從而影響試驗樣品受熱
條件時,這樣的試驗應是
應確保在規(guī)定的
行試驗,灼熱絲不會使部件起燃,如果起件被
燃,其燃燒的持續(xù)時間是
有限的,不會因試驗
CHINA
焰或讀
樣品
熱顆粒時延,
如果在施加灼
藥絲期間試驗樣品冒出火焰面
產(chǎn)生著火危險,期需要使用其他起燃源作進一步試驗,
如將針焰施加到
的火焰而受到影響的那些
部件上。
灼熱絲試驗
于可能需要其他試驗方法(例如GB/T5169,5-1997中的計焰試驗)的小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