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展示
【簡單介紹】
【詳細說明】
主要技術指標
·使用環(huán)境溫度為-25℃-----55℃;相對濕度為20%~96%,使用場合為戶內和戶外良好天氣。
·指示器工作電源為四節(jié)SR44(AG13)紐扣電池,靜態(tài)電流≤10uA,測電壽命≥5000次。
·聲光訊號指示強度:報警發(fā)聲指示強度(1m處70dD,25m處可聞),超高亮度紅色閃光指示強度(紅色閃光,15m外直接光照可見)。
·驗電器始終處于備用狀態(tài),當電池電壓降低不足時,本指示器聲光訊號微弱,即應更換電池。
驗電器接觸電極上突然接觸電壓時起至指示器清晰指示之間的延遲時間(即響應時間) ≤1秒,返回系數≥0.95。
·驗電器具有很高的抗干擾性能,防短接能力,防電火花性能和辨別直流高壓性能(對直流無反應,只是接觸時短促響一聲)。
·自檢測功能:本驗電器電路處連續(xù)監(jiān)控狀態(tài),只要一按自檢測按紐,如聲光訊號正常,就具有全電路自檢測功能,既證明驗電器指示器處于正常監(jiān)控狀態(tài),可進行驗電操作。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使用前應根據被測線路設備的額定電壓選用合適型號的指示器和操作桿。
·驗電操作前應先對指示器進行自檢試驗,才能將指示器旋轉固定在操作桿(絕緣桿)上,并將絕緣桿拉伸至規(guī)定長度,(以節(jié)數順序編號全部依次露出為準)再作一次自檢后才能進行驗電操作。
·驗電器(指示器)如遇損壞,切勿擅自處理,請及時與我廠維修調換,只要不是人為而是由于驗電器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8個月內可予免費更換。
定期試驗: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根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電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
預防性試驗前,應進行外觀檢查。當發(fā)現(xiàn)驗電指示器的外殼有缺損,絕緣桿有裂紋等明顯缺陷時不宜進行預防性試驗,應及時送交更換。
更換電池:
·本驗電器(指示器SR44鈕扣電池節(jié),當按動自檢開關時,如指示器指示強度變弱(包括異常),應及時更換電池。
·打開電池蓋板后,應先判明正、負極性再更換。
※注意:電池質量不好或久置不用時其漏液會損壞指示器!
攜帶與保管:
·要避免跌落,擠壓,強烈沖擊振動,不要用帶腐蝕化學溶劑和洗滌劑等溶液擦拭。
·不要放在露天烈日下暴曬,經常保持清潔,存放于干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