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首烏,為蓼科多年生纏繞藤本植物。根細長,末端成肥大的塊根,外表紅褐色至暗褐色。《本草圖經》:“何首烏,今在處有之。以西洛嵩山及南京柘城縣者為勝。春生苗葉,葉相對如山芋而不光澤。其莖蔓延竹木墻壁間。結子有棱似蕎麥而細小,才如粟大。秋冬取根,大者如拳,各有五棱瓣,似小甜瓜。”植物的塊根、藤莖及葉均可供藥用,中藥名分別為:何首烏、夜交藤、何首烏葉。中藥何首烏有生首烏與制首烏之分:生首烏功能解毒(截瘧)、潤腸通便、消癰;制首烏功能補益精血、烏須發(fā)、強筋骨、補肝腎。
何首烏不僅廣泛用于藥物,還可添加進保健食品以及洗護產品中。藥通網分析師鄭智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隨著何首烏用途拓展,目前其年使用量已經達到了5000噸,成為了重要大宗中藥材。
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曾對何首烏致肝損害發(fā)出警戒,至于國內是否有致肝損傷的案例,以及是否會將何首烏退出保健食品目錄,《每日經濟新聞》給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的新聞宣傳司發(fā)去采訪提綱,但截至記者發(fā)稿時間尚未收到回復。
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案例并非個案。
提出“何首烏因含有蒽醌類成分可致藥物性肝炎”的微博顯示,解放軍第81醫(yī)院的肝病研究所的《口服何首烏致肝損害40例臨床分析》研究論文顯示,在2004年5月份到2008年5月份,對四年間共收治的40例因口服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案例進行分析,其中38例均為常規(guī)劑量,這40例病人均為治療脫發(fā)、白發(fā)而服用了何首烏。平均服用9周后,出現了肝損傷的案例,有兩例患者死亡。結論稱,口服何首烏可引起肝功能損害,甚至誘發(fā)急性肝衰竭,對于有肝臟基礎疾病及老年人應該慎重使用。
來自四川省人民醫(yī)院感染科和自貢市第四人民醫(yī)院消化內科的論文,對總數3例和36例病人的案例進行分析,均做出了*一致和相似的結論。
萬方數據庫的搜索顯示,何首烏致肝損害論文多達50余篇,其中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中心主辦的《中國藥物警戒》、《中國藥物應用與檢測》等核心期刊都刊發(fā)了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案例分析。另外,《祝您健康》類的科普雜志也發(fā)表文章稱《亂服何首烏導致肝損傷》。
2006年,原國家食*發(fā)布藥物警戒通訊稱,英國藥品和健康產品管理局(MHRA)發(fā)布了有關何首烏不良反應的相關信息,稱有7份懷疑與何首烏相關的肝損害不良反應病例報送到了英國藥品和健康產品管理局(MHRA)。文獻中也有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案例,故建議,何首烏制劑相關的不良反應表現具有很多肝病的體征和癥狀,若出現黃疸、惡心、嘔吐等癥狀請及時就醫(yī)。如確診為肝損害,建議停止服用何首烏。
更值得關注的是,含有何首烏的藥品多為非處方藥,無需處方即可購買,而且作為可添加進保健食品的原材料,何首烏還廣泛存在與保健食品中。
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的*顯示,含有何首烏保健食品共24種,在不適宜人群中,老年人和有肝臟基礎疾病的患者并未被排除在外。國家食*數據庫顯示,上海雷允上和同仁堂集團旗下子公司北京中研同仁堂醫(yī)藥研發(fā)公司均可有含有何首烏的保健食品,不過,記者致電同仁堂藥店和雷允上旗下的連鎖藥店咨詢時,雙方均稱并無相關保健食品出售。
國內是否有收集到致肝損傷的案例以及是否會將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機理進行過研究,是否有將何首烏退出保健食品目錄的計劃,《每日經濟新聞》給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的新聞宣傳司發(fā)去采訪提綱,但截至記者發(fā)稿尚未收到回復。
作用機理不明難脫身
何首烏不僅廣泛用于藥物,還可添加進保健食品以及洗護產品中。藥通網分析師鄭智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隨著何首烏用途拓展,目前其年使用量已經達到了5000噸,成為了重要大宗中藥材。
雖然何首烏致肝損傷曝出了多個案例,但是何首烏是否是罪魁禍首,目前監(jiān)管部門并未一錘定音。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jiān)測中心主辦的《中國藥物警戒》在討論完何首烏致肝損傷的案例后,稱目前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何首烏導致藥物性肝損害可能屬于過敏反應,并非何首烏本身毒性所致;一種觀點與遺傳性肝臟代謝酶缺陷有關;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何首烏中所含某種毒性物質所致。
目前這種對于中藥和中藥材的質疑正在向國內延伸。近幾個月來,藥品所含成分有毒副作用一直拷問中藥企業(yè),其中也包括*、同仁堂、漢森制藥等上市公司,雖然這些公司屢屢做出澄清,但是藥品作用機理不明,其成分如何起作用,對于含有毒副作用的成分是否有臨床研究證明其副作用可以忽視等等,在這些公司的回復中均未得到明確。事情往往呈現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