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取樣車/采樣車,取樣車產(chǎn)品適用于藥物制劑(無菌制劑除外)原輔材料的采樣、根據(jù)GMP標準要求,本公司生產(chǎn)的采樣車達到萬級潔凈度,同時使用的電動元件符合GB1497—85(電動安全標準);符合GB—19l(包裝標準)的規(guī)定。
技術(shù)要求:
正常工作條件:溫度:5℃~40℃
相對濕度:≤80%
大氣壓力:86~106KPa
外觀:采樣車箱體為不銹鋼材質(zhì)或鋼板箱體,裝飾簾子光滑、垂直,無損傷現(xiàn)象。
腳輪:靈活可靠。
照明:平均光照明度不得小于300LX。
凈化效率:萬級、十萬級。
平均風速:0.4±20%(可調(diào))
噪音:在風速達標范圍內(nèi),應不大于63db(A)
振動:在風速達標范圍內(nèi),采樣車機架X、Y、Z三個
方向振幅小于或等于3μm。
穩(wěn)定性:4個腳輪存同一個平面,不能有一個跛腳。
暫無信息 |